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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声报社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4 19:4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15       报名截止:2021-04-19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等精神,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声报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甘肃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声报社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列表》,以下简称《职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的学位。其中,应试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类别一致。

  (四)招聘对象主要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试人员,按照与应试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类别相符的年龄报名。

  (五)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1.职位查询。报考人员可从甘肃人大网下载本公告附件《人民之声报社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2.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0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0931-8921127.

  3.网上资格审查。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声报社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月19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的,责任自负。

  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1日(星期三)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00至5月22日(星期六)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二)笔试

  1.时间和科目

  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类别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2.笔试地点安排见准考证。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6月25在甘肃人大网公布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甘肃人大网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的3倍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

  2.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供准考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原件及复件印、个人求职简历。

  3.2021年能按期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由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4.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达到1:3的面试开考比例,但笔试成绩未达到资格复审最低控制线的将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前在甘肃人大网发布资格复审最低控制线)。

  5.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6.对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比例为1:3.不足1:3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在甘肃人大网发布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通过甘肃人大网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按照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有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的职位空缺,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招聘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的职位空缺,可按照本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计划招聘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人大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有问题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九)备案、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备案后的聘用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要求必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并做出相应规定)、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经审批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对2021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大学本科生以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在征信网查询有不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三、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发布于甘肃人大网,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笔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纪检监察组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3.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4.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甘肃人大网站(http://www.gsrdw.gov.cn)公布。

  监督举报电话:0931-892118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481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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